专家解读一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山地户外运动安全有序发展,大鹏新区2020年2月起施行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这套管理办法都有哪些亮点呢?我们一起来看专家的解读。
大鹏新区的山地户外运动资源得天独厚,大鹏半岛三面环海,海岸线长达133.22公里,辖区内有4座山峰,森林覆盖率达77.58%,地质条件独特,每年均吸引众多喜好登山、徒步、越野、野营等山地户外运动的爱好者。
山地户外运动风险高,一直以来缺乏对山地户外运动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大鹏新区每年的山地救援险情频出,救援工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为促进山地户外运动规范、安全、有序发展,减少因非法山地户外运动导致的人员伤亡,大鹏新区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2020年2月份起施行。
暂行办法共五章三十条,主要从管理、规范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对山地户外运动的管理责任主体、救援责任主体等进行明确,对山地户外运动组织者、参与者的资质、责任、义务等提出规范性要求,还明确山地户外运动的宣传、教育、培训、救援等方面的工作主体,加强人才和制度建设,为山地户外运动安全提供人才、制度保障。
制定暂行办法是对大鹏新区在山地户外运动多年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新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山地户外运动行业进行业规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新区的旅游体育行业规范性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建设、拓展和利用好大鹏新区的文化旅游体育资源。
暂行办法的具体条文中有几个亮点:
一是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引导责任和职能。坚持政府规范引导、行业自律、公众自觉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有助于厘清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或管而不理的情况发生。
二是在工作中尝试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实行山地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山地户外运动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的支持和引导;实行有偿救援管理机制,既保证山地救援体系的良性运作和发展,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山地户外运动的参与者起到教育、警醒和约束的作用。
三是以具体措施鼓励公民对遇险人员主动救援。在条款中规定,对主动救援遇险人员的公民,符合条件的,向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表彰和奖励。还明确规定,对自愿实施救援行为造成被救援者损害的,救援者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救援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且有受益人的,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这个暂行办法是大鹏新区首个对山地户外运动管理的措施文件,有总结,有亮点,也可能会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故暂行办法的有效期设为一年,边行边试,这反映了大鹏新区相关部门在职责领域内主动作为、勇于作为的精神风貌,值得充分肯定。